【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月1日是上海市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日子。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目前上海市开展试点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今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文件公布后,上海税务部门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将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加以落实。截至目前,已有12万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近3.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5万户);已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抄报税培训。
据了解,这次纳入试点范围的行业企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与先进制造业关系密切的现代服务业。本次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税制,将促进现代服务业分工细化,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