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956.1亿元,占年初计划的57.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5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8.8%。
据悉,上半年我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有保有压,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在社会事业投入方面,一是全省教育支出375.8亿元,增长37.4%。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34.8亿元,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达到国家定额标准,分别为555元和755元;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5.3亿元,积极改造我省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等。
医疗卫生方面,上半年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36.8亿元,增长24.3%。对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参保(合)率基本实现全覆盖。下达中央和省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69.2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7.1亿元,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支出提供了有效保障。
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上半年为242.4亿元,及时拨付省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调剂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92.1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74元左右,保障了全省企业退休职工和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足额发放。拨付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7.6亿元,下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8.6亿元,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财政拨付省以上就业类资金12.7亿元,保障了各地就业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我省继续加大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力度,争取中央专项资金39.7亿元,通过一般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国开行融资等渠道,安排省级资金27.3亿元,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