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2012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相当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财政部门克服种种困难,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证了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打造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动力机制
这一年,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完善,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营改增”试点更是其中的亮点。“营改增”年初从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起步,如今已在包括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在内的9省市铺开。从整体上看,“营改增”试点行业重复征税减少,整体税负下降,企业负担减轻了。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动力机制也因此形成。
这一年,一些2011年开始实施的减税政策得到了延续并在继续发挥作用。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自2011年9月份提高到3500元/月以来,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增强了他们的可支配财力,提高了他们的消费能力。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大大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也为经济的稳定增长做出了贡献。
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但相关暂行条例一直延续至今。为规范税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2013年起,这一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这一年,出口退税进度加快,促进了外贸发展,也有效地保证了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
这一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是财税部门多次强调不收“过头税”,强调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征收“过头税”。财政收入制度的规范性不断增强,财政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
财政支出的保障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回顾这一年,我们会发现,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扩大财政支出和减税,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或减少,而是做到了政策落实和财税改革的紧密结合,以更加科学化、精细化的理财,使财政支出的保障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这一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国家财政加大了在教育、养老、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教育投入力度大大增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约2.2万亿元,保证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4%目标的实现。在国家财政的支撑下,我国在这一年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一年,国家财政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财力保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促进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一步缓解了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这一年,中央财政两度扩大节能家电推广范围,实施节能产品补贴。财政政策与节能减排、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全年安排350亿元,为节能产品推广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同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推动页岩气勘探开发,增加天然气供应,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这一年,积极财政政策还积极配合了资本市场完善工作的进行。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即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期限短适用较高税率,持股时间长的适用低税率。这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加快转型,持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力
为宏观经济稳定服务的财政政策,必须因应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一般说来,宏观财政政策属于短期经济政策。积极财政政策自2008年以来,已运行了四年。从时间上来看,这不可谓短。经济虽有转机,但还未真正企稳。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是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要求。政策效力边际递减,短期政策长期化,会大幅度降低政策的效力。要持续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力,就必须加快政策转型。政策的着力点也要作相应的转变,最主要的应该是从扩大支出转向强调减税。当然,财政支出结构仍然需要进一步优化。其中,适应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优化支出结构,最值得加以关注。
积极财政政策要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居民收入翻番目标。无疑,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需要进一步调整。同时,为了社会稳定,中国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考虑到我国目前低收入群体数量大,而高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者偏少的情况,在我国不能以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标准,更不能以“中位数”为标准,否则可能造成中等收入的标准偏低。因此,“扩中”应该是高水平收入的“扩中”。这就对中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展望2013年,财政政策运作仍将面临一系列挑战,推进经济结构优化、社会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任在肩,但只要政府应对得当,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仍然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