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一则北京上报房产税试点的媒体消息引发了业内的普遍关注,而随后北京市地税局否认了该媒体的说法,不过人们讨论房产税试点的热情依然不减。房产税推进需迫切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呢?
有关专家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房产税推进的目的性尚不够明确,目标定位需有所侧重。另外,应加强与群众沟通,减少税率设定的主观因素,做到公平合理。
目标定位尚不够明确
据华夏时报报道,接近北京财税部门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称,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最快今年(2013年)上半年将实施,而除了对所有存量住房进行全覆盖征税外,免征面积仅为人均室内面积24平方米。
不过就在消息引起波澜的当日,北京市地税局便发布消息否认了这种说法。
“房产税改革存在着一些不够明确的方面,基本框架还没有最终定下来。现在将免征面积、税率等具体技术问题当做重点来讨论为时尚早。”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为群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2011年1月27日,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新购房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税率为0.5%至1.2%。
“免征面积、税率等固然敏感,但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不在这儿。房产税被做了过多的解释,控制收入差距拉大、调节房价、补充地方财力等。这些目标在现实中很难同时兼顾,需要权衡利弊,选择一到两个作为推进房产税的重点目标加以明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告诉本报记者。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指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省级以下的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
不过,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不久前表示,从重庆与上海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房产税试点对楼市影响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大,征税额及范围也没有影响刚需人群。
“确定房产税推进的主要目标,一定要考虑其可实现性及实现的成本。目前的方向是结构性减税,保持公共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很重要,房产税也要与宏观财税政策相匹配。”何代欣说。
完善决策贴近公平
“北京上报的方案建议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24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室内面积)扣除,而目前上海的免税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被北京市地税局否认的报道里,这一点无疑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少人认为“相比较而言,北京的方案更加严厉”。
“公平性很重要,单以具体面积为免税条件未必能保证公平,一些保障性住房的所有者人均占有面积也未必很小。房屋监管部门对个人的住房数据细节又能掌握多少?”何代欣说。
朱为群认为,房产税推进背后的决策机制需要完善,这类跟百姓密切相关的税种,需要给不同阶层以知情和表达意愿的机会;要让群众理解,就不能缺乏必要的沟通。以行政批示立法难免考虑未尽完善,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据透露,从2013年起,上海和重庆房产税将适用税率新标准。上海房产税以房屋单价27740元/平方米为分界,超过27740元/平方米的按0.6%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7740元/平方米的按0.4%的税率征收。重庆房产税方案继续侧重高档住宅,征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每平方米12152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2779元,约是重庆主城9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 6389元/平方米的两倍。
在谈到上海、重庆的经验是否值得其他地区借鉴时,何代欣指出,在目前间接税比重依然较高的情况下,突出一些直接税税率难免令纳税人抵触,推进试点房产税不能贸然借鉴一个税率或免征面积,应充分考察各地实际情况。房产税要保证税制的中性,以不明显影响企业及家庭的消费、投资等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