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进程,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模范带头作用,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继续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省局制定了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根据文件规定,不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通过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大创建活动的日常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了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分解落实任务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了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并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工作完成的时限、质量、责任单位、责任人,使创建活动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结合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不断健全创建活动相关制度,在全面进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有重点的确定示范点,进行培育,以点带面,指导全局,确保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规范行政行为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及各项税收法律、政策规定,完善重大决策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注重优化纳税服务,不断规范简化税务行政审批流程,在税收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权,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积极畅通复议受理渠道,自觉接受司法、审计等外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通过考核、督察等形式,加大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宣传总结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地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通过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达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典型引路、榜样示范、整体推进的作用和效果,确保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