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广西自治区地税局坚持把税收征管作为地税部门的核心业务,大力推动管理创新,稳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努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一是积极创新并推广重大项目税收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业税收核定征收管理、先税后证等各项管理办法,其中与自治区物价局联合开展的“应税物价格鉴证”项目,为研究制定我国应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的法律、法规提供了很好的实例与经验,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等有关部委联合调研组的肯定;对“物耗管税”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建立纳税评估模型、规范了行业税收管理、拓宽了纳税服务领域、减轻了基层机关负担、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减少了稽查选案压力等一系列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全面实施重点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在房地产、制糖、金融保险、烟草等重点行业建立了税收风险管理纳税评估模型。为适应国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新形势,积极实施存量房评估工作,2012年正式上线运行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规范了存量房交易税收秩序,有效遏止存量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通过低报交易价格避税的现象,促进广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简化了基层征管一线人员的工作程序,有效减少纳税争议,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是积极稳妥做好普通发票简并工作。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将原来的6大类38种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3大类13种,从源头上加强对发票违法行为的防范和监控能力;开发应用发票真伪查询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了鉴别发票真伪的高效平台,有效遏制了假发票的流通和泛滥;进一步扩大税控收款机推广和网络发票试点范围,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13个市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税控收款机用户达1.6万户;全区共有12个市推广使用网络发票,有2.15万户纳税户开通和领用了网络发票。
四是积极深化社会综合治税,构建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机制,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区各级地税机关每年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征收入库各项收入占全区地税收入比重约20%。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成员单位由2010年的29个增加到2012年的43个,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约25万条,涉及纳税人约18万户。大力促进综合治税立法工作,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收保障办法》顺利通过立法调研评审;针对不同行业采取“先税后证”、“以电控税”、“以票控税”、“以物耗管税”和“应税物价格鉴证”等协作方式实施多元化的税源控管。
五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完善了自治区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三级光纤骨干网络、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升级完善了核心征管软件《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完成了征管数据大集中二期建设;启动网上地税局建设,网站运行硬件平台和技术架构基本建成;开发推广广西地税数据大集中系统、纳税人远程电子申报系统等10多个应用软件,信息化支撑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夯实征管基础,大大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和征管水平,确保税收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