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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遗产税释放慈善正能量
来源:本站作者:admin时间:2013年03月06日

让遗产税释放慈善正能量

2013-03-06 09:46:00 | 来源:浙江日报 | 作者:李 云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报告称,中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条件,开始征收遗产税时机已成熟,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报告认为,遗产税除能调节财产贫富差距,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外,还有利于鼓励“富二代”自强自立。
    遗产税不再是空穴来风。无论时机成熟是否为“纸上谈兵”,还是500万元起征点的“量变”,我们可能距离遗产税征收时代不远了。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遗产税,利弊都可讲出个二三四。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子项目,遗产税的开征是迟早的事,至少已到了不能再回避的时期。其实,有的富人已提前采取“保险避税”之策应对,他们投保大额保单,一般将子女列为保单的受益人。
    西方国家早就开征遗产税,正源于此,遗产税也让西方富豪更慈善。西方很多大富豪也是大慈善家,除具备良好的品德与品质外,与制度设计有着因果关系。有文章分析,西方国家有着鼓励慈善的税收制度。建立基金会或捐助善款则可以获得税收减免。美国每个公民的终身免税额为67.5万美元,每人每年赠送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可免税,超过1万美元的部分,就可使用自己的终身免税额度。慈善捐助不仅可以减少损失,而且有助于树立公众形象和产生模范效应,这就使得美国不少富人竞相“攀比”向社会捐款,一种 “捐赠文化”蔚然形成。
    税收政策不仅是经济调节的杠杆,也可以成为撬动慈善事业的支点。有人支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税收政策的有效调控。具体措施是:对慈善组织而言,要改善慈善组织的税制环境、制定向国外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收制度、废除捐赠组织特许制度、统一捐赠扣除比率;对公民而言,要扩大税收法规惠及的范围、开征新税种、调整税率、简化申请税收减免程序、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作为一个税种,遗产税如果开征,理应督促与引导中国富人热衷于慈善事业。
    让遗产税释放慈善正能量。开征的条件是否具备,时机是否成熟,起征点如何确立,这些问题要慎重考虑、科学评估,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遥遥无期。其中,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因素可以考虑进去。遗产税,从顶层设计环节上,要淡化“年税收可达2000亿元”的预期,也就是说,并不是为了国家税收增长与财政增长,这或为负能量,给时下沉重的税负再加码;而是促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提速与优化,维系社会公平正义,给力慈善事业发展,此是为正能量。